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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期的道观—空间•经济•戒律》:都筑晶子教授学术讲座第三场

发布时间:2016-9-27      来源:admin      阅读次数:1732
    2016年9月26日,日本著名道教史专家、龙谷大学名誉教授都筑晶子先生在我院三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唐代中期的道观—空间•经济•戒律》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为都筑先生中古道教史系列讲座的第三场。讲座由刘安志教授主持,牟伦海老师担任翻译。湖北省社科院李文澜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孙齐博士、华中科技大学陈文龙博士,以及我院朱海副教授、姜望来副教授、胡鸿副教授等校内外数十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都筑先生首先简单概括了六朝后期至唐前期道教共同体的逐渐形成,三洞进修之阶的确定以及道教地位上升三个重大历史变化,这是唐代中期道观修建的历史背景。随后都筑先生以公元700年前后道教戒律书的编修为切入点,介绍了具有不同背景的唐人朱法满与张万福二人因不满当时道教内部戒律不成体系而导致的乱象,将散见于道教经典中的戒律予以整理编修,形成《要修科仪戒律钞》和《三洞众戒文》两部戒律,并指出两部戒律的来源以及道教戒律的编修深受佛教影响。
    其后,都筑先生以《科戒营始》一书为基础,介绍唐代中期道馆建筑的空间格局。都筑先生认为唐代的道观有着清净与污秽两种天然分离的空间特性,前者以殿、堂、院、楼、阁台的建筑形式,承当着供奉天神、举行仪式、道士修行以及道士居住等功用,且在清净的空间中又有着更为清净和神圣的空间,如精思院和天尊殿。污秽的空间则以坊为名包括有浄人坊、騾馬坊、車牛坊、俗客坊、十方客坊、碾磑坊、浄人坊等,其主要功用在于承担世俗杂务。在道观中,清净与污秽的空间彼此对立,决不允许混淆与连通,甚至包括死去道士也必须与生前所用信物分别埋葬。而在清净与污秽二空间外,道观还存在着长生林的空间,即围绕在道观周边的山林湖泽绝对不允许伐材杀生的情况发生。
    最后,都筑先生分析了道观中的经济活动:其一是道观的财产共有,不允许道士蓄私财(除去如天灾等特殊情况),其二是道观收入来源多样,包括有捐赠、宗教仪礼的布施、弟子对师的谢金以及寄送法信等等方式。其三是道观内的主要劳动和营造由净人完成,他们在地位上同于奴婢,都筑先生特别强调了道观内部体系同社会“良贱制”间的对应关系,以及放免道观周边民户徭役与唐代陵户制度的相似性。都筑先生在总结中认为,唐代道观修建的特点来源于南朝道观,同时在道观内部的结构关系中又与当时的国家法令制度相结合,都筑先生称之为“国家宗教事业”。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李文澜先生就讲座内容、思路方法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认为都筑晶子教授的研究特点是以丰富的史料为基础,给出最有分寸的解释,值得在座诸位师生学习。在互动环节,孙齐、吕博等师生提出了与讲座相关的一些问题,与都筑先生进行了友好的讨论。都筑先生的精彩讲座令与会师生受益匪浅。
                                                                    (供稿: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