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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 闫兴潘:《金代赐姓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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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8 来源:admin 阅读次数:2833 | |
2012年12月18日晚7:00—9:30,珞珈中古史青年学术沙龙举办了第二十二次活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闫兴潘给大家作了题为《金代赐姓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同时也为大家介绍了与之相关的《试论金代的“诸色人”——金代民族歧视制度化及其影响》。沙龙由刘安志教授主持,魏斌副教授、朱海副教授、陈文龙博士、姜望来博士以及十几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闫兴潘博士注意到,金代后期的赐姓现象与其他朝代有很大的不同。围绕这个问题,闫博士在《金代赐姓问题研究》一文中分析了金代赐姓的特殊性,认为金代赐姓所赐皆女真姓氏,而受赐者均为非女真人,且有具体的赐姓格法,并认为金代赐姓和官爵一样有着奖励军功的作用。闫博士认为在金代民族歧视政策之下,女真人拥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并享受多种特权。赐姓的实质是赐予非女真人一种虚拟的族群身份以及这种族群身份所承载的种种特权。赐姓现象是金代民族关系和民族歧视政策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在《试论金代的“诸色人”——金代民族歧视制度化及其影响》一文中,通过对“诸色人”的分析给大家具体展示了金代的民族歧视政策。闫博士认为,“诸色人”在金代专指境内除女真人之外的渤海、契丹、奚等少数民族以及汉族,通过对传世文献中制度层面的详细分析,展现了在制度规定中女真人和“诸色人”在各个方面的不平等,并进一步指出其对元代四等人制的影响。
在讨论环节,刘安志教授首先发言,他提出文章中所引文献对“诸色人”的界定前后矛盾,并对文献解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魏斌副教授认为,本文涉及了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但分析力度略显不足。若能从具体家族入手,细致分析,则会展现一幅更生动的历史画面。朱海副教授针对“诸色人”内部的权益差异进行了提问。陈文龙博士提出文章中引用材料不够丰富全面,建议利用出土材料,如碑刻、墓志等。李永生提出该文部分内容可增加个案分析,以增进文章的说服力和立体感。
在本次活动的尾声,大家讨论到了金代制度的渊源,刘安志教授提出了对于唐宋变革论的思考,发出了“唐朝的路为什么走不下去”的疑问。魏斌副教授还指出,辽金与宋的对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南北朝,若与中古时期对比,或许会深化我们对整体历史的把握。
撰稿人:葛少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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