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李锦绣研究员来我所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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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7-9 来源:admin 阅读次数:2890 | |
2024年6月27日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李锦绣研究员应邀于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中报告厅作了题为“银铤、银饼与唐代财政”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魏斌教授主持,研究所吕博教授、朱海副教授、黄楼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古丽巍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文龙副教授等数十人到场聆听。 李锦绣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唐代财政史、制度史及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李研究员首先回顾了唐代银铤、银饼的学术史,指出新出土的银铤、银饼是唐代财政史研究取得突破的重要媒介。并以通州税口银与桂州阳朔县银铤为例,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唐前期银铤与租庸调制挂钩,阳朔县银铤表明天宝年间岭南户税已具有分两限征收的特征。税商银与安史之乱爆发之初,杨国忠度僧道纳金铤等可以充实唐代财政史的相关内容。 李锦绣研究员随后又讨论了西南地区使用银饼、银铤的情况。她以陵州井课银饼为个案,通过银饼上“陵州井课”等铭文以及唐代盐井监的废立时间,考证此饼铸于开元天宝年间,银饼表面的碎银块可能是灶户纳盐课的痕迹。又结合剑南的政治军事形势,指出开元时剑南节度使可自行支配部分盐利,使得开元二十五年《屯田格》中朝廷所得井课大量减少。井课银饼是开元令、格等实施的实物证明。当地盐课纳银,与吐蕃银的流入和蜀地与西南夷及吐蕃的交往、贸易等息息相关。 接着,李锦绣研究员又以岭南减判银铤、“撙节送上都”银铤为中心,对唐后期减判、撙节两种理财手段进行讨论。认为减判银铤记录了建中年间岭南观察使和判官课料钱减少的情况,这是属于留州、送使的军资部分。她以元琇判度支的撙节支用为线索,指出该银铤正是德宗为应付庞大军费而向地方索取财赋的实证,体现了两税法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政治关系。银铤不由元琇直接进献给皇帝,表明至迟到建中四年,朝廷仍力图维持原有财政体系,德宗没有公开接纳藩镇进奉。 讲座的最后,李锦绣研究员又从中外关系角度,详细介绍了岭南所出波斯胡伊娑郝银铤。她详细梳理了唐代处理波斯商人遗产的制度化过程。通过银铤是由波斯商人所携带银币铸造这一细节,剖析当时海陆货币体系的不同:陆上丝绸之路的萨珊银币进入银币贸易圈,充当一般等价物,故而保存完整;海上丝绸之路流入的银币则进入白银贸易圈,多被融成银饼、银铤等形状,不见真身。这反映了南北朝隋唐时期西域、东南沿海的地区性经济差异。 讲座结束后,魏斌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高度赞扬李锦绣研究员为唐代财政史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场师生也积极提问请教,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 (柴浚皓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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